法院实习自我鉴定
自我鉴定是对自己的政治思想、工作业务、学习生活等方面情况进行评价与描述,自我鉴定可以让我们对自己有个正确的认知,快快来写一份自我鉴定吧。那么你知道自我鉴定如何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法院实习自我鉴定,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实习自我鉴定1通过这次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经过这次的实习,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实习中,由于某些原因我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实习工作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深入了解之后,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实习生活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法院实习自我鉴定2两个多月的法院实习使我深刻地体会到: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它仅有基本的专业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它更需要的是实务操作、办案经验和社会阅历,作一名法官不仅需要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养。
首先,时刻增强自身学习。对于我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学生而言,需要学习的东西许多,周围的同事就是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另外,还要持续增强法律知识的学习。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假如满足于现状,你会发觉你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充足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最新动向。
其次,增强法院自身建设。法院在平常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如律师、法官的职业水平较低;法院的工作独立性不强,经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压力甚至干涉等等问题。法院自身也要立足于这些不足,增强素质建设;另外,作为准法律人,我们应树立信心,满怀责任,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
最后,增强普法工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们更要重视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含义、知道法规的具体意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
法院实习自我鉴定3在实习期间,我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完成法官和书记员交给的工作,得到了民一庭全体人员的好评,同时也发觉了自己的许多不足之处,寻到了以后努力的方向。
通过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发觉实践经验的欠缺使自己在工作中捉襟见肘,力不从心。在几位法官的关心下,实习期间我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用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自己的知识得到了巩固和发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同时,实习开阔了自己的视野,使我对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程序有所了解,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也有了显著的提升。
此外,我还认识了几位法官和律师朋友,通过与他们的交流和相处交流,使我学到许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法院实习自我鉴定4通过这次顶岗实习,我对于法院的工作,对于那里的工作人员有了一定的认同感,而这种认同感或许也就是司法改革中所强调的各类法律工作者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是一种职业上的认同。我想,顶岗实习的价值或许就在于此;一是经过这次的顶岗实习,自己除了感到需要注意上面所说的那些良好态度之外,还让我感到法律职业素养之一--保密意识的重要性,毕竟法律工作的性质不同于其他工作,保密意识是一项基本的工作要求。作为顶岗实习生,我也有遇到新鲜事物想与人分享的冲动,但也能慢慢适应那种“沉默是金”的感觉;
再就是与领导打交道一定要注意分寸和身份:这次顶岗实习中,我因了某些原因不得不跟着几个书记员和法官,其实当你名义上“隶属”某个合议庭时,千万不要帮其他合议庭做太多事情,起码不能影响到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对于这一点,我是很无奈的,毕竟我也很被动;
最后还是谦虚谨慎吧:无论是对法官还是对书记员,甚至只是对其他顶岗实习生,也不要太锋芒毕露。自己沉默点,只要用心学,把握住关键的机会就行了。做人就得让人感到沉稳踏实,太轻浮的人什么样的朋友都不会有。
法院的顶岗实习让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刚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法院里的法官素质都很差,我现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深入了解了,才知道了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无知,其实自己什么都不懂,也深深体会到大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道理。不出去闯闯永远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在法院顶岗实习,做错了什么事,法官和书记员都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顶岗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顶岗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
法院实习自我鉴定5本人于XX月日至XX日在XX法院实习。在实习期间我认真工作,遵守上级指示。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和实践想结合,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 ……此处隐藏13551个字……可以说你还是学生,可以原谅你,但当走上工作岗位后再出错,就要承担责任,假如自己是法官,当在判决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就意味着一种神圣的责任。实习让我在学生和走上社会进入岗位之间有个良好的过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
实习,给我步向人生另一个阶段上了一节悠长而充实的公开课,使我终生难忘。毕业在即,这学期假放得比较早,回来在家休息了几天,去法院自荐实习,开了个实习证明,在本地法庭实习至今两周。
忘了是带着怎样的心情去的,两周来的实习工作――整理材料、网上立案、送发传票、旁听、审完结案等等,经历了整个的办案过程,带我的蔡师傅很明确的说了,在实习中学不到什么专业知识。其实吧,这当中能学到的东西也不少。看看各份起诉书,看看代理人的代理过程,看看律师帮忙写的答辩状,开庭时双方找寻什么有利证据,怎么辩护,下乡送达传票需要怎样的手续从这些方面都能更了解些许。
之前没去实习过,对很多事情都感觉很新奇,都想去经历看看。法院的事情不难办,但是,非常地相当之繁琐。 不想在家闲着,又没工作,就只能选择实习了,还好 至少比平时生活充实些
法院实习自我鉴定15本人于xx月xx日至xx日在xx法院顶岗实习。在顶岗实习期间我认真工作,遵守上级指示。把在学校学到的理论和实践想结合,努力把工作做到最好。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顶岗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xx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顶岗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我的顶岗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xx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顶岗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顶岗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顶岗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顶岗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顶岗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顶岗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
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分局行政不作为案本案案件由来:20——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
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
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在顶岗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顶岗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这次的顶岗实习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比如说有些案件的审理是在学校不怎么讲到的。顶岗实习中所得到的经验是我今后工作不可缺少的,让我对法律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让我对“法律”这个词有了不同的体会。借此机会向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帮过我的人和在校的老师说一声“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