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责任书,责任书可以让我们充分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1为了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条例》,结合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配齐、配足消防器材。
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增强防火灭火意识。
四、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警。
五、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六、各部门的消防设备、设施和器材须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做好重点部位教职工的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八、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九、严格遵守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十、学校内严禁使用电炉。(电工、实验室使用,要有专人看护,并按操作程序)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十二、电器、电线线路整齐规范合乎要求。组织电工定期进行检查,电路是否异常,要规范化安装,严禁私拉、乱拉电源。
十三、装璜材料场所要有消防通道和出入口,并设有明显标志,保持畅通。
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2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努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见和全社会抵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都要确定一名领导分管消防工作,各村委会主任、乡直机关单位法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成立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辖区、本单位消防工作形势,部署阶段性和重大节日、夏秋收季节防火工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督促检查各村组、所属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通报情况。全年研究和部署防火工作会议不少于4次,督促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
三、各村委会、乡机关直单位要与各村组、下属各单位签订防火工作责任书,把各部门、各行业、各村组的消防宣传、培训、火灾预防、火灾隐患整改、经费投入、消防设施建设、消防器材的购置维修及奖罚等具体任务措施落实到人,形成各级领导、各行业积极行动、齐抓共管消防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坚持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和农村夏秋收季节义务宣传《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基本的防火、灭火与火灾逃生自救常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之中,每学期开展一次消防常识教育,强化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五、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重视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特别要对消防宣传、器材装备配备、培训等,在资金上给予一定支持,建立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对消防器材装备的购置以及维修等专项经费要认真研究,争取解决,确保日常防火、灭火任务的完成。
六、各村委会要按照市、县出台的《新农村消防工作发展规划》要求,将新农村的消防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
七、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要对辖区内干部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一)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年度火灾起数、损失、伤人、死人四项指标下降10%,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粮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切实有效的抓好农村防火工作,使各行政村农村火灾起数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下降10个百分点。
(三)各村委会、乡直机关单位自查的火灾隐患整改率要达到90%以上,不能整改的必须关、停或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四)发生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调调查火灾原因,处理有关责任者。不得虚报、瞒报、迟报和漏报火灾事故。
八、年度乡政府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达标考核评比。凡经考核评比不达标或发生重大以上火灾、对重大火灾整改不力的村、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签订期限为一年。凡在责任书有效期内,责任人调离或者因其他原因变动的,有关消防工作责任由继任者承担。
负责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3为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校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依据有关消防法规,制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
一、单位责任目标
1、学校各学院、机关各部、直属单位、附属单位、校办企业等为二级消防责任单位,其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学校消防工作暂行规定》等消防法规及《河北师范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组织。配合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监督、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
3、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职责,确定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
4、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凡涉及消防安全的活动均需报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审批、备案。
6、开展经常性的防火自查、自纠,重点部位做到每日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落实、有整改措施 ……此处隐藏798个字……识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到每次活动有方案、记录、图片、资料和总结,全年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和学生全面学习1-2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高等院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所有义务消防员要做到一年一训,一换一训。
6、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疏散、扑救、逃生示意图,并将制度和示意图张贴上墙。
7、教育本单位师生员工及其家属自觉树立消防安全责任意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挪用和遮蔽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妨碍消防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凡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火灾损失的,除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8、对易燃、易爆及毒、化物品要确定专人严格按制度管理,做到安全可靠,不出任何差错。车辆(包括私有车辆)、燃气和供电设备等要勤检查,确保运行良好,做到不出火情。
9、积极协助保卫处查处火警火灾隐患和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完成消防管理任务。
10、各责任单位必须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作好会议记录并将本单位的消防检查整改情况向综治办公室通报(一月一报,每月25日之前,综治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11、对学校出资配备在各单位的灭火器、应急灯、疏散指示牌、消防水带、水枪、防火栓等器材设施要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日常检查与维护,且不能挪作它用,除正常运行损坏外,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要照价赔偿。
12、新建、改建、扩建与装修项目在立项、招标及施工前必须报保卫处进行审核备案,以便消防检查和监督,同时根据项目规模或重要性决定是否由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否则学校不予审计和结算。
13、落实可燃物和明火源管理,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和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动火审批,未经审批或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的,不得进行明火作业。
14、落实岗前培训,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未经消防安全合格培训的不得上岗。
三、考核及奖惩
学校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消防安全考核标准对二级单位(院、处、部、中心等)进行半年和全年综合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网上公布。
对消防安全基础工作扎实、档案规范、宣传到位、措施得力、认真落实责任书的各项条款、责任范围全年未发生火警火灾、消防安全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学校批准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责任单位的第一、第二责任人和负责人及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授奖、晋职、晋级资格,且对其申报文明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1)、因消防工作组织、人员、责任和制度不落实,领导不力、工作马虎,造成本责任范围内发生火警火灾的;
(2)、因管理防范和宣传不力,发生火灾事故,使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3)、对消防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处置不当的,以致引发火情、火灾等问题的;
(4)存在消防安全重大隐患,经保卫处提出整改建议而拒不认真进行整改的;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还要根据其承担的责任,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报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附则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学校与校属各单位各持一份。
本责任书适用于本年度,无新的精神不作更改,若部门领导人变动,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责任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5为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堵绝火灾危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泸州市政府有关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责任规定,望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人资中心行政部负责协调,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队(员)。
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三、由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并呈报行政部备案。
四、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落实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定期进行灭火技术训练。
(三)负责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制止、纠正、违章行为,并消除火灾隐
(四)负责维护管理,保证消防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不得阻塞和遮挡。
(五)负责维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安全出口、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七)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不得不报、迟报、谎报火警,或者隐瞒火灾情况。
(八)火灾扑灭,及时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未经公安消防机构许可,不得进入、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五、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消防栓与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六、公司保安队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工作。
七、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以免发生事故。
八、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保安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大,迅速撤离工作场所;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九、根据消防安全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一)偷窃、毁坏消防设施和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处100元罚款。
(二)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封闭安全出口,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的处50元罚款。
(三)其他影响消防设施使用的行为的处20元罚款。
十、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处安全责任人的处200元罚款罚款,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行政部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根据情况,处200元—500元罚款或行政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总经理签字:部门负责人签字: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