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责任协议书集锦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全责任协议书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xxxx:
体育运动能使人产生无穷的乐趣,同学们通过体育锻炼不仅可以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同学们参与运动时不仅要与人、环境发生直接接触,而且还要直接运用各种体育器材,运动时如不注意安全防范,就有可能造成伤害事故,为此学校提出体育课课堂常规及需要注意的安全注意事项,望全体学生认真遵守:
1、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健意识。
2、遵守纪律,听从指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应穿运动鞋和硬底鞋,不戴围巾,衣袋内不装有碍活动安全的杂物及尖硬物品。如有违规者,并造成自我和他人伤害的,后果自负。
3、上体育课期间,学生擅自离开学校带来的安全事故,由学生自己承担。
4、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测试等,未按照老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规则发生的安全事故。
5、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适当控制运动量,学生有先天性或后天严重生理疾患情况的应向体育教师说清后给予免体。没说明情况的造成的事故自己承担责任。
6、掌握运动要领,严格执行规定的安全措施。没有执行带来的一切后果自负。
7、因病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要事先向教师说明情况。带病参加的学生造成的伤害,由学生负全部责任。
8、上早操,课间操过程中,学生要统一听从教师指挥,严禁随便抛掷器械,严禁用器械打闹。如有违犯,带来的一切后果,由违犯者承担责任。
9、在球类项目的训练、活动中逐渐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在任何一场比赛中学生们都要发扬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思想,真正做到尊敬对手,遵守比赛规则,遵守体育运动道德。
10、学生上体育课,必须在老师辅导下认真做好准备活动,严格按老师要求的内容、程序、规范及注意事项进行活动,不得在操场追逐、乱跑,不得攀爬围墙,不得做危险动作,不得乱打乱闹。违犯者带来的伤害事故,由违犯者承担全部责任。
11、体育课、课间、课外活动过程中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学生自己承担。
德育处签字:
班主任签字:
20xx年x月x日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强化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度的贯彻实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提高着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经甲、乙双方商议,特签定以下安全生产责任承包条款:
一、 甲方职责:
1. 负责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的及时传达、宣传与贯彻实施,经常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的教育,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达到警钟长鸣。
2. 负责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配备到位(包括防护用品配备),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
3. 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解决,做到防治结合,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4. 搞好三级安全知识教育、技术培训、技术交底和经验传授等,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和整体素质。
5.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精心组织施工,杜绝盲目指挥。
6. 如因甲方安全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配备不到位等人为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外,按照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处罚。
7. 甲方及上级安全检查部门,有权对乙方违规、违章作业,按甲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处罚。
二、 乙方职责:
1. 自觉接受甲方或班组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认真钻研专业技术,熟悉工作环境,注意经验总结,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工作责任感。
2. 认真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安全法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施工现场的统一指挥与管理。
3. 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安全部门的进行的各项安全检查,达到有错必改、有患必除,严防死堵。
4. 正确使用和爱护安全防护器材及有关防护设施,搞好安全自我保护,做好“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5. 进入施工现场或生产场地,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十不准”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和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范,自觉做到不违章作业,不违法乱纪,不冒险蛮干。
6. 大力发扬团结友爱的精神,自觉搞好施工现场工作的协调或工种配合,发现险情应及时报告和处理自救、互救。
7. 如因乙方(职工)不违章守纪、不服从一烦恼感的安全生产管理和教育、不自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及个人盲目蛮干等人为造成的事故发生时,除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行为责任外,并要赔偿事故造成的集体和他人经济损失的80%,造成自己伤亡时,一切责任自负,不得评残和享受有关工伤待遇。
8. 职工在工作时间、规定活动区域外,未经甲方有关领导批准,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行为、责任和经济损失,均乙方自行承担。
9. 职工在正常施工和生活过程中,遇到意外事故造成伤亡的(如突发性的病重或伤亡、自然界不可抗拒的事故伤亡和突发性的机械产品质量所不能检验发现的隐患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均由甲方会同劳动安全鉴定部门或司法部门,根据法律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将本班组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周转材料及时清理,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清理,甲方将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或甲方找人负责清理,清理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但。
三、 事故责任处理:
1、 因他人给乙方造成的安全事故伤害,按劳动安全鉴定部门、甲方委派代表、现场人员或司法部门组成调查组,在事故责任确定后,其经济损失的赔偿,按《职工劳动用工合同书》中相应的规定执行处理。
2、 因职工自身原因造成的工伤事故,事故所花费用伍千圆之内的由职工所在班组负责承担,超过伍千圆的按照双方责任划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 以上协议条款,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自愿达成本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经甲方盖章、乙方签证后生效,至本年度或项目施工期结束后失效。
五、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项目工程 ……此处隐藏1435个字…… 将场地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或和其他人交换场地的;
10.4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0.4.1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完成赛道修整工作的。
10.4.2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关申报、安保、现场展示物料的。
10.4.3 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比赛不能正常举行。
第十一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11.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11.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
第十二条 有效期和终止
12.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2.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第十三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或者影响一方履行本合同的工业商贸团体的守则、规定、法规或指示(统称“法律”),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4.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14.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书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5.1 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5.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场地在租赁期限内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6.2 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 本协议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
16.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日期:
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5大学生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强化学生的纪律观念和法律意识,明确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学校与学生双方的责任,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台州学院学生处(甲方)与学生(乙方)签订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一、 学校责任
学校应当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校园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维护学校秩序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因为下列各种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二)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三)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不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的;
(四)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五)学校知道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患有不适宜担任教育教学工作的疾病,但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六)学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学生从事不宜学生参加的活动的;
(七)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学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八)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
(九)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任何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
(十)学校有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二、 学生责任
学生应当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我防范能力。如果出现下列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学生自己承担相应责任。
(一)学生违反学校禁止性规定的;
(二)学生有特异体质或者特殊疾病,未向学校汇报的;
(三)学生违反实验操作规则的;
(四)学生私用电器的;
(五)学生自杀、自伤的;
(六)未经学校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个人或学生社团组织外出活动的;
(七)学生在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
(八)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发生的;
(九)寒暑假期间学生在校外或者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及自行到校发生的;
(十)学生参加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的。
三、 其他责任
(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的,而学校已经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学生在校期间,因他人行为不慎引起人身伤害的,由致害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他人故意侵害学生的,由侵害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因行为不慎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者故意侵害他人的,由学生承担相应责任。
四、 附 则
(一)本协议适应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
(三)本协议如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学校及学生本人各一份;
(五)本协议解释权在学生处。
甲方: (盖章) 乙方:学生(签名)